順風車乘客被困1小時 滴滴平台“一鍵報警”形同虛設

  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李智華 唐文星 記者李青山)記者從廣州市交委了解到,9月7日,微博網友張女士稱搭乘滴滴公司網約車時遭司機挾持上高架,途中聯繫滴滴公司客服、報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實質性幫助,最終以跳車威脅迫使司機停車。對此,廣州市交委表示,滴滴平台出現多處違章行為,“一鍵報警”形同虛設。

  根據張女士的微博描述,9月7日中午她與另一名乘客通過滴滴平台拼車,懷疑司機精神狀況異常,挾持兩人一路上高架,並在她們要求停車后依舊不肯減速停車。其間,張女士打電話給客服要求滴滴出面聯繫司機停車。滴滴客服只勸說她跟司機好好講,並沒有聯繫到司機本人。無奈,張女士通過滴滴App的“一鍵報警”功能進行求救。然而接通后,張女士才知道該功能並沒有把涉事車輛信息和所在位置報告給警方,等同於撥打110,需要她在電話里提供車輛信息及其本人位置。因擔心激怒司機,張女士無奈掛掉電話。最終,趁車輛堵在高架上,兩名乘客以跳車相威脅,司機才打開車門讓她們下車。

  獲悉相關情況后,廣州市交通部門立即與乘客張女士取得聯繫,並及時督促滴滴公司立即配合開展事件調查。經核查,事發當天,張女士通過滴滴出行平台乘坐網約車出行,隨後因接車地點和行車線路問題與司機發生爭執。張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車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當事司機呂某未取得網約車從業資格。因滴滴公司涉嫌“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及“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違章,9月10日,交通部門已依法依規對滴滴公司開具《案件處理告知書》。

  廣州市交委近日發布的通報显示,今年以來,廣州市交通部門共查處網約車違章778起,同比增長263.6%,其中滴滴被查處違章208起,並多次出現拒絕配合調查的情況。對於已經生效的處罰決定,滴滴公司也不按期繳納罰款。目前,滴滴平台已有29起違章案件將到強制執行期。若滴滴平台仍拒不執行處罰決定,待法定期限屆滿后,交通部門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為進一步規範市場營運秩序,合理釐清非法營運行為與拼車、順風車的界定,廣州市制訂了《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公安局關於查處道路客運非法營運行為涉及私人小客車合乘認定問題的意見》,明確了合乘出行的內涵和具體認定標準,對以合乘名義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的,將依法予以查處。根據意見,合乘出行者須通過互聯網方式事先發布出行信息,並且符合實名註冊、車輛取得本市號牌、全天不超過兩次合乘出行等規定。在目前滴滴平台下線順風車業務期間,若以滴滴順風車名義從事旅客運輸的行為,將涉嫌非法營運,依照《道路運輸條例》將被處以3萬-10萬元不等罰款。

  廣州市交通部門認為,一鍵報警功能目前並不完善,滴滴應與公安部門就報警服務加強對接,進一步完善功能。對於網約車市場存在的違規行為,市交通部門將繼續保持高壓整治,凈化市場環境,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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